鲸园街道执法工作人员已对回收站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告诫,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违规,要求其必立即彻底整改;告知其明确回收物分类堆放区域,禁止占用公共通道。同时街道执法人员已按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0元,当事人已缴纳。现已将该点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巡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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