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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282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5/5/15
网友:
居民楼消防安全隐患谁来管?!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世纪新城7号楼3单元负一层通道被某居民用大量可燃书籍堆放,甚至无法通行,并且给该楼居民造成极大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及威胁,并且在各相关执法部门参与执法时拒不配合,希望帮忙曝光处理。
 
  
回复部门: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回复时间:2025/5/23

消防支队回复:经环翠区消防救援大队落实,现场检查,张村镇世纪新城7号楼3单元负一层通道尽头摆放纸箱,纸箱内盛放书籍,占用疏散通道导致人员疏散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消防大队督促物业及时处理,经物业与业主沟通,业主承诺本周六之前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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