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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3279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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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后峰西汇峰物业侵占挪用巨额公共收益救救业主
威海市公安局领导你好,之前看到对村霸等问题,各区公安部门受理,汇峰物业就是后峰西村的村办企业,村里借着物业公司名,侵占全体业主公共收益,你部门再这样不作为踢皮球,对违法问题不管不问,业主会继续向省级部门持续反映,包括你单位不作为情况,一块发应,村霸常年欺压业主,你们不管不问能说的过去?
威海高区后峰西汇峰物业侵占挪用巨额公共收益
威海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物业挪用侵占公共收益 申请警察介入,最近小区物业公示公共收益,里面很多维修项目应该物业负责,而且魏旭费用很高雨水管9800多元,单元刷卡器5400元数额大,不说,也没有征求业主同意就进行使用,典型的挪用侵占公共收益,希望主管部门明察暗访,对此问题进行解决,这之前10年多公共收益也不知去向吗,数额巨大,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回复部门: 威海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5/4/30
您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投诉。所反映的物业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向物管办反映。
 
  
回复部门: 威海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5/5/14

您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投诉。所反映的物业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向物管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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