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21号写了留言,编号为32496,因为没有收到回复,现补充如下内容:1,我在2023年下学期放寒假时还在正常上班,作为班主任,我的学生可以证明。2,2024年2月开学,我提交辞职报告后,姜云乐老师告知我,报告已报教育局,但是后来又问我是否还要事业编,我说不要了,具体的操作过程我并不知情。3,根据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国发(1986)73号)等文件,给我做自动离职处理是错误的。4,退休在即,急盼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