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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256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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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通水问题
我是2012年在羊亭镇半壁山村购买的小产权房,各项交款单齐全,现任村主任以找不到建房款为由拒绝给我通水
 
  
回复部门: 威海市水务局 回复时间:2025/9/16

经核查,来电人为半壁山村民,羊亭镇认定该屋属于来电人所有。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自来水“户户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和村内其他村民通水时的实际情况,4月17日,环翠区羊亭镇已安排施工人员将该户自来水管通至该房屋西侧墙根处,并实现了供水管道与该户水表的对接,现已能够实现正常供水。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自来水“户户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房前屋后至屋内供水管道的施工费用由村民个人承担。施工方法为:村民出钱由集体组织人员施工,也可村民自行施工接通。经与来电人电话沟通,告知来电人该情况,来电人表示不着急用水,后期由其自行施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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