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作出以下答复:1.关于“卫生清扫不及时”问题。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卫生清扫,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2.关于“家中门铃及总开关损坏”问题。经落实,该问题系对讲门铃线路问题。目前,留言人已找专人修复了室内线路,室外门铃可正常使用。3.关于“透露私人信息”问题。目前暂未发现物业公司有泄露业主私人信息的情况,如留言人掌握具体线索,可向有关部门反映。4.关于“物业拒开收据”问题。经与物业公司沟通,对于需开收据的业主,可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将为业主出具。5.关于“车辆乱停放,消防通道被占用”问题。对于个别业主的违规行为已督导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乱停放车辆及时通知业主挪车。6.关于“小区道路不平”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目前,小区公共设施已过保修期,已督促物业公司协助小区业主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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