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制造企业,我理解同样销售额,制造企业投入人手通常会多,那么在同等销售额下制造企业与贸易公司安排就业比列是多少?制造企业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同等销售额下产生的税收比是多少,或者同等税收下多少比的销售额多应税收是相当?我看商务局根本不关心,把有限的广交会展会分给贸易公司,有些贸易公司甚至主要销售威海外的商品,还要在威海退税?有些贸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之前欠多公司账款,变更公司法人逃避责任,我真的不理解商务局如何更好为制造企业服务?如何按相关规定做到“ 规范、公平、制衡、透明的展位安排细则”让人费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