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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152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8/29
网友:
安全生产事故标准
每天都有企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是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元(不含)的事故,暂不纳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请问轻伤多少人以上,或者重伤多少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向政府报告?比如只有轻伤1人的事故,也要1小时内上报?
 
  
回复部门: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9/1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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