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您好!依据《威海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不能认定对规划实施影响程度,是否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等事项时,应书面征询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认定。详细情况您可拨打电话51730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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