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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131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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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庄村土地损失问题
下庄村南水库旁边建有老多建筑,都是占有原下庄村土地建的,首先是通南水库路东建有四合院,围栏围到水库边,当时水库边有路,现都围上归自己所有,是不是违规建筑,村原有方塘被回填,并且现被围栏,导致老北姓土地无法浇灌,村池塘被回填合理吗?二,路西建有八间民房(当时是现村XX建的,后当选后倒卖给别人)都合不合法?三,原貂厂租用土地,听说租用的几十元一亩,村集体每年还要贴几百给老百姓,请问合理吗?并在四周填老多地方扩大地盘现村乙搬迁,集体没钱给老百姓发生活费,就以上这种操作,损害的是不是老百姓的利益,希望上级部门领导重视此事,为民主持公道,还老百姓一个明白。
 
  
回复部门: 临港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9/2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关于下庄原鸭厂地块及西侧部分地块修建房屋情况
2023年8月4日,经临港区土地部门、草庙子镇土地部门相关负责人实地察看,确认下庄村原鸭厂地块现已修建为两个四合院,其西侧地块现为8间平房,均为住宅。因年代久远及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确认该建筑的修建时间等情况,还需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近一步核实,以确认该建筑是否为违建。
2、关于下庄原貂厂地块租金情况
经查看合同,该场地是由下庄村民委员会与于长清于2003年4月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30年,合同约定每年乙方需缴纳租金1200元,该地块面积约10亩,每亩每年租金为120元。其中8.34亩为老百姓口粮地,村委按现有政策每亩每年为老百姓补偿500元,下庄村每年实际亏损2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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