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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3116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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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社局出具函给威海市税务局
威海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工作
威海市人社局:我是威海市某公司的职工。2022年12月开始,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想问下,我的社会保险费断缴,怎么办理?
威海税务局回复,接到欠缴举报案件后,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劳动关系、欠缴金额,核定完成后,人社医保部门向税务部门推送特殊缴费单据,税务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作文书,开展欠缴企业的催缴工作。
威海市:现在我要向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司断缴社保费。请你们和我联系,把欠缴补缴工作做好。
 
  
回复部门: 威海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4/7/25

市人社局回复: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稽核科电话联系苗先生,根据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鲁10民终3008号民事判决,威海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苗强2022年12月9日至继续履行合同之日即本判决生效之日的应得工资收入(实发工资按照每月6019.91元计算,社保费、公积金等个人负担部分由威海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在为苗强补缴时一并缴纳,如缴纳比例与2021年相比发生变化则应将代扣代缴苗强个人负担部分的差额多退少补)。2024年7月9日依据判决文书,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实行联合处理工作机制,要求7月19日威海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按照判决文书将欠缴的社保费缴纳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已经进行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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