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3045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3/14
网友:
公休假计算错误差额部分怎么办
威海市司法局:我的公休假没休,去劳动仲裁申请时,律师不专业,用实发工资计算的数据。后来我发现了计算错误,应该按照应得工资计算公休假补偿。实发工资和应得工资差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计算少了。差2700元左右。该怎么办?能补差额吗?有什么途径能解决差额部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 威海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24/12/18

经落实,威海市律师协会已联系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已经赔付当事人计算工资的损失,并于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