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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990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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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华庭门市房淄博烧烤店,油烟扰民污染大气
城建华庭门市房开了家淄博烧烤店,导致城建华庭小区北门及北侧地上、地下两层车库、1号楼整楼包括楼道及电梯充满油烟,居民在家不能开窗(包括16层及以上)。诉求:解决烧烤店油烟污染大气问题
 
  
回复部门: 高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1/15

经调查,城建华庭淄博烧烤店主刘有鹏租赁世昌大道206号楼-3号商铺,并且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于2023年11月开始营业。2023年12月15日,我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淄博烧烤进行了油烟检测,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4标准要求。从现场情况看该问题不属于油烟排放问题而是异味问题,我局已要求该店主再加装除异味设备,2024年1月8日建设局分管领导到达现场查看,并且与举报人车女士电话进行了沟通,向其反馈了我局的处理意见,车女士认同我局提出的方案。淄博烧烤负责人表示加装的异味净化器已购买回来,将于本月20日前内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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