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落实高高区建设局,回复如下:后峰西山海郡幸福里整个小区一层都带有小院。70号、71号、72号一层共有4户有小院围栏。分别是70号东边户、71号东西两边户和72号东边户。在调查中,相关当事人都表示一层小院的围栏是开发商建设的,在购买一层楼房时小院已经附带围栏,但没有书面合同。执法人员走访了后峰西山海郡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表示情况属实。执法人员电话询问了原开发商公司的工作人员罗某,该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当初开发出售时就附带小院,且通过综合验收。目前该三栋楼的开发公司已经解散,物业管理移交山海郡物业公司负责。但该4户业主确实在围栏门口擅自设置了院门。执法人员已于4月13日责令4户业主将院门拆除完毕。10月27日现场检查,有两户业主在围栏门口设置了遮挡物,执法人员已要求户主尽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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