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威海生态环境的关心、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议您向环境卫生管理处0631-5317000或12345市长热线反映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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