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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62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5/5
网友:
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
明珠小学和明珠花园中间路的尽头,有一家住房,房子私自的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用电混乱,请问房子内消防是否合格,
 
  
回复部门: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回复时间:2023/5/16

经核查,来电人反映的建筑为经区明珠花园北门附近的2户2层农村个人居住民房和院内搭建的单层板房。该房屋用于个人居住,和部分长期租赁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并非宾馆、酒店、民宿等公众聚集场所(单位)。
根据《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来电人反映的场所是用于居住的农村个人居住民房。因此,根据《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消防部门无权进入居民个人住宅进行消防检查。
其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均未对农村个人自住民房的消防安全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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