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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855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4/15
网友:
威海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68号楼西侧被物业违法全占
领导你好!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68号楼西侧,停车场入口场地是全体业所有,物业违规圈占修为收费停车场,可能没有申请备案手续,希望交警部门为百姓办实事,实地调查拆除违规 架设挡车杆。多谢帮助
 
  
回复部门: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回复时间:2023/4/18

在收到留言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与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但接话人表示其未通过网上行风反映过任何问题。经实地查看,该问题反映的高区后峰西山海郡小区68号楼西侧停车场入口场地位于小区内部,属于住宅小区专用停车场。交警部门依据《威海市停车管理和服务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对已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的公共停车场和经营性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备案登记,该小区停车场不需要在交警部门进行备案。且停车场是否收费及如何收费、停车杆的安装及拆除等均不属于交警部门的职责。感谢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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