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来电人反馈的问题后,街道物管办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到物业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在洪福庄园10号楼1单元张贴了关于污水管道维修均摊费用的通知。洪福庄园小区建成于2009年,无公共维修基金。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给物业服务人承担。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根据上述规定,该处管道维修需1单元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经与物业公司联系,目前仅有一户业主同意出资进行维修。下步,街道物管办将督导物业公司与该单元业主做好沟通与解释工作,争取业主的理解与支持,凑齐均摊费用,尽快对管道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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