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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846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3/3/14
网友:
工时远远超出劳动法要求
问题编号27775 的落实情况,去年找的借口是疫情,今年加班和去年一样,借口是什么?无论什么借口,都不是违法理由吧?我们90末的天天加班,上哪去谈对象,影响终身大事啊。还请认真落实。每月不超过36小时算不算周六加班时间?如果算公司加班时间都是法定上限的2倍之多。
 
  
回复部门: 市、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3/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效期三年),经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许可备案。该公司第一季度确实有加班安排,加班有审批流程,通过轮休轮调方式进行休息休假并完成生产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并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该公司三月份存在超时加班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已经责令该公司安排调休,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另外职工加班需要双方协商,职工有权拒绝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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