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欠薪后,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劳动者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劳动者是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应向企业用工所在地人社部门先行反映。如果双方就工资数额或工作天数存在争议,劳动者应尽可能多收集欠薪的证据,并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再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进行确认;如果属于个人雇佣或合作关系产生的拖欠劳务费或利润等问题,应收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当事人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12333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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