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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20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11/26
网友:
职工退休独生子女养老补助
我是今年9月5号办理完退休手续。10月开始领退休金。昨天2022年11月24日去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退休养老补助”。可是单位告诉我说现在这个待遇没有了,单位不再发放这个待遇,说是由社保支付。
我想问问这是真的吗?
 
  
回复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2/12/8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版)、《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鲁卫发〔2022〕3号)和《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发〔2022〕137号)规定,2022年10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即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5号)要求,企业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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