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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16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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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养老补助
山东省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改变企业支付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由财政支付,并将一次性发放改为按月发放。既然这样,城镇职工不管以前企业是否倒闭或失业,只要缴纳社保退休,就应该和企业退休同样权益,自退休之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扶助而不应该和农村一个标准。
 
  
回复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2/11/16

经与留言人电话沟通,其反映的是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2〕3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在 2016 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具有本省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 100 元的奖励扶助;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留言人认为为了体现政策公平性,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标准应统一执行一个标准,工作人员向其解释了现行政策,并表示会将其意见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其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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