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经落实,翠柳园小区于2014左右交付使用,目前相关基础设施已过保修期限。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门市房属于物业管理区域,门市房前道路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维修需该小区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我局将督导张村镇组织社区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决定是否使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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