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问 题
 
问题编号:27050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1/8/23
网友:
温泉南苑泉都单元内电动车充电问题
投诉温泉镇南苑泉都小区20号楼1、2、4单元私接电源给停放在楼道内的电动车充电,且都是夜晚充电,造成极大的消防隐患,请消防联合物业进行查处,切断电源
 
  
回复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 回复时间:2021/8/30

8月26日我大队联合温泉物管办、温泉派出所到南苑泉都小区检查,温泉镇南苑泉都小区未设置电动车充电桩置,无法满足小区电动车充电的需求,小区20号楼1、2、4单元部分业主为解决给电动车充电,从家中接电线出来给自己电动车充电,充电时都在小区空地,未发现有电动车在小区楼道内充电的情况。我大队约谈小区物业公司,日常做好小区消防巡查巡逻工作,禁止电动车在住宅楼道内充电,发现有在楼道内充电的车主及时制止和劝阻,定期向小区业主微信群和楼道内发布电动车火灾的危害,提高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电话联系来电人,来电人的电话为空号。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