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 家里老人在 威海市环翠区山花大厦西70m 路北店名为 骨传导智能助听器(13963177308 13606315190)的店里买了骨传导智能助听器花费7000千多元, 第二天就开不了机了, 店家马上给换了一台,7月28日老人使用时 噪音大、有回声、听不清头晕等不适症状,7月29日找店家退货没想到店家不给退,理直气壮的说:助听器是二级医疗产品,国家规定不给退货。与购买之前说的完全不一致。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做为主管部门负责发放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商家有了此证就可以为所欲为欺骗消费者吗?助听器不是针头、手术器械那样的直接进入身体的医疗耗材,只是一个辅助工具而已,可商家借此理由在威海环翠区17路40路等公交车上大肆打广告,夸大宣传,忽悠老年人。为了增强影响力,招揽顾客,在广告上写“抑郁症、老年痴呆等、”等 引人误解的虚假的不正当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难道做为发证的主管部门,就任其“放(放纵)、管(不管)、服(不服务)”吗?这与威海文明和谐诚信的营商环境格格不入,许多老年人深受其害、而得不到消费者权利起码的保护。请相关主管部门拿出为百姓服务的责任和担当,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让不良商家在威海没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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