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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606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20/11/23
网友:
使用现金券,优惠后的金额也不给开发票
11.23晚九点在公园路辣庄吃饭,用的100元现金券,消费共计204元,要求其开出104元发票,遭到拒绝,声称用此优惠券都不开发票,我说现金券上面只说“此券为赠券,不开发票”不是所有金额都不开,收银回答老板说的。请问是这样吗
 
  
回复部门: 市国税局 回复时间:2020/12/2

经协调发票已开具,发票号码为9866746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满意。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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