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华辉东方城三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前,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须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因商品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需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手续。目前该项目供电、供水、暖气配套施工已完成,燃气配套施工已进入收尾阶段,硬化绿化施工尚未展开,故该项目暂不具备交付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 目前,区住建局正协同张村镇政府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华辉东方城三期工程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室外配套建设;同时,督导建设单位做好综合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争取早日达到交付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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