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于2020年11月12日上午,组织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怡园街道办事处、消防大队等有关单位,对昌鸿小区长福街24号楼、28号楼、文化西路135号楼下车库经营情况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情况如下:1、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5家商家限期进行整改,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核准许可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若限期内拒不整改,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取缔。2、该处场所属于九小场所,现场部分门店未配备灭火器,消防部门已联系辖区派出所到现场检查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该处楼下从事餐饮经营的商家有6家,排查过程中发现2家小食品制售门店油烟净化设备不符合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已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按规定整改。4、排查中发现1家商家涉嫌提供虚假主体住所使用承诺书,下一步,由市场监管局调查落实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情况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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