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宅基地的审批权移交至镇政府,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温泉镇政府,建议其在做好调查的基础上,为其出具宅基地审批意见,并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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