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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2409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9/3
网友:
关于港华燃气无依据欠费停气及服务问题的投诉
我是翠竹园9号楼105室的港华燃气用户,8月22日港华上门换表并停气,同时告知我们欠费67方,不交费不予以开气。
我们对此不认可,并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港华燃气,答复这是因为用户家里的表不准。对此我们有以下疑问:
1、 我们燃气使用方式为预付费,先充值后用气,表内低于3方时会自动告警,没有气会自动断气,根本不可能发生欠费行为。现在表中还有余额,也没有告警,欠费说法站不住脚。港华表示用户家里表不准,安装时签有协议,但现在无法出示协议。
2、 就算退一步,说我们欠费,那请提供欠费明细,这67方气从何开始欠的,欠了多久?2019年5月份充值,每个月使用情况请提供详细清单;这一点港华表示只能提供充值记录,不能提供用气记录。
3、 换表行为是港华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施工前应该主动告知换表后会停气,同时主动与用户核对、确认表内余额以及你们所谓的欠费情况后方可施工。实际情况是工作人员将表拆下后才让用户签字。
4、 燃气是民生大计,港华做为威海供气企业,应该承担普遍社会责任,对于纠纷解决要有法律程序,不能简单粗暴停气,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
5、 所谓表不准,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表是港华安装,同时定期入户安检,表不准为何从来不曾提及并与用户核实?现在要求用户找机构鉴定显然是强人所难。
6、 港华的服务非常不到位。8月25日晚拨打港华客服,答复值班期间只负责抢险,其他事宜不负责,要求客户第二天再反馈。在我们强烈要求下,答复次日早上安排港华人员与我们联系。但直至8月27号中午,在我们拨打市长热线催促后才有人回复,答复月底比较忙,所以回复晚了。
对这个答复非常不满意,用户家中已经断气,作为港华方居然这么不负责任,不在约定时间给予答复;
7、 在对港华不解决问题态度无奈情况下,拨打了12345反馈,但港华仍迟迟不
予回复;多次催促之后回复很官方,就是用户表有问题,需要按协议付费,但却拿不出协议。对之后拨打的市长热线反馈拒绝再答复用户,并虚假回复市长热线已经回复客户。
烦请上线领导协助解决,用气对老百姓是民生大计,如港华再不给解决将向媒体及省里反馈,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 港华燃气公司 回复时间:2019/9/5

刘女士,您好!
您处家中使用的燃气表为膜式燃气表,使用期限已满十年,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C577-94皮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中21.1.1中规定,“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的期限不超过十年”,到期应该更换,由于燃气表使用过程中存在电磁阀老化情况,附加装置存在问题,显示读数不准确 。按照<<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中6.2.4C)中规定,“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准表数的数据为基准数据”,具体读数应为基准机械表盘读数为准。
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向您出示了自2008年至2019年购气明细,和《燃气服务导则》。在入户服务时,向您说明燃气表到期,免费更换,并且告知您表数与购气量显示不相符,工作人员填写了旧表机械读数,并让您确认签字。请您换表后到高区客户中心办理新卡。新卡充值后,回家插入磁卡表内即可使用,并未给您停气。
  我公司工作人员、高区市政工作人员、厂家人员也与您多次联系,向您说明情况。 在工作人员服务中如有不足之处,向您致歉。
燃气费的计量依据以及执行标准目前仍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请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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