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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3981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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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张村华辉东方城地上跟地下停车位问题
威海张村镇华辉东方城小区,为什么在广告宣传的时候,东区24号楼后是花园,盖好以后,后边的花园都是停车位?为什么会跟广告宣传的不符?他们把花园改成停车位为什么还要我们业主掏钱去租?其二,我有两个车,为什么我租了地上的其中一个车位,他们只允许停放指定的一个车?我租了,那这个车位使用权就是我的了,为什么都是我名下的车,他们就只能允许我一个车使用?车位是我的,两个车是我的,为什么却只能停指定的一个车?明明都是我的东西,为什么我却不能使用?公平么??
 
  
回复部门: 市、三区物管办 回复时间:2019/8/1

1.建筑区划内建筑物、车位等设施应以规划设计方案为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经了解,该小区业主可通过买卖、租赁的方式使用车位。来电人租赁1个停车位,无法满足同时停放的2辆车需求,2辆车同时进入,势必产生占用他人车位、侵占消防通道等问题。如来电人2辆车同时进入小区,可通过登记后将另外1辆车在物业指定位置临时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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