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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2752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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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体育局临港区某村体育健身器材拆除后怎么办
威海市体育局:临港区苘山镇大草场村体育健身器材没地方安装请安装好
写 信 人 市民 发信时间 2018/11/1
信件内容 临港区:临港区苘山镇大草场村体育健身器材原来安装在村委大院里。村民经常去锻炼,小孩子也去玩耍。现在村里的体育健身器材因自来水工程施工被挪走。没地方安装。请在村里选址,并安装好。方便村民锻炼身体。谢谢!

附 件:
答复部门 临港区管委 答复时间 2018/11/5
答复信息 经落实,临港区管委回复如下:
经蔄山镇调查落实,由于该村原有体育健身器材安装时间较长,现部分器材已生锈或破损,出于安全原因考虑,所以才将其拆除。

威海市体育局:威海市人民政府说是实现村村体育健身器材全覆盖。临港区苘山镇大草场村体育健身器材生锈、破损被拆除后,是否重新安装新的体育健身器材?什么时间安装?谢谢!
 
  
回复部门: 市体育局 回复时间:2018/11/14

1.威海市辖区内所有的行政村已全部配建有健身器材,器材来源为体育彩票公益金配套或自筹资金配建,所有行政村健身场地和器材的卫星定位照片均已录入《山东省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后期拆除属于管理方的责任。
2. 《山东省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录入数据和照片显示该村原健身器材位于村委大院内,根据市民陈述该村器材是因为自来水工程施工被拆除,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三条 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寿命期的器材应予报废,由器材接收方拆除;对安全使用寿命期内的器材进行拆除,应在原址或择址配建同等数量的器材。建议与该场地的管理部门(村委)联系增配健身器材或反映至临港区教体处协调配套健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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