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17时,本人驾驶挂有合法牌照的本田牌摩托车至中国石化威海石岛第29站加油,工号为00268的员工要求我出示行驶证,我表示未携带也从未听说加油需要行驶证,该员工表示摩托车加油必须有牌照和行驶证,并给我展示了“关于严控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的公告”,该公告称严禁给无牌照的摩托车加注汽油,我表示该公告未要求行驶证且我的车挂有合法牌照,该员工表示牌照可能是偷来的,必须要有行驶证,这是公安局的要求。该员工措辞严厉,态度坚决,言语中带有轻蔑,似乎是我在违反规定,似乎是我的牌照是偷来的。本人加油未果,只能驾驶几近无油的摩托车离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限制零售散装汽油的通告》,只规定严禁给无牌照的摩托车加注汽油,没有对行驶证的具体要求。可见摩托车加油需要出示行驶证的规定只是加油站的规定,而非政府规定。中国石化作为央企,理应尊守法律法规,而不是随意曲解法律法规、颠倒是非,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