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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2009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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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能否改住宅
已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本楼高层住宅,一到二层为商业房,现不适合商业经营,是否可以改为住宅用房,享受水电暖燃气住宅价格。不知道能否根据,国办发201639号(十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回复部门: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8/5/29

   鞠先生,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关注,但是目前我市还未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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