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畜牧法》和《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畜牧部门主要负责蜜蜂的饲养(包含兽药使用)、蜂群的检疫、养殖环节蜂产品管理。单纯以摊点边放置蜂箱来界定为养殖行为比较片面。对于您在行风热线提出的问题,我局也立即责成专人,到达现场,发放了《养蜂管理告知书》,告知养蜂人加强养蜂管理,及时搬离居民区,避免影响居民生活。据了解,我市市区花期已过,转地放蜂将在下周赴辽宁。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30号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