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此投诉转办至文登区市场监管局。该局工作人员回复如下: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经销商为当事人更换一辆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新三轮电动车,双方当场对该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其他几点说明:1.2018年5月4日下午投诉人第一次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因其内部意见分歧造成调解未果。5月8日下午投诉人第二次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联系,投诉人都没到场),投诉人有了一致意见,调解一次性成功。不存在“一直通过工商协商无果”的情况。2.从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过来的《文登区区长公开电话群众反映事项办理情况表》显示,投诉人于5月4日08:12:14向区长公开电话进行了投诉,5月4日下午第一次到高村所投诉,区长热线投诉时间早于到我局投诉时间,不存在“要求无望的前提下拨打文登市长热线”这一情况。3.文登雅迪负责人杨诚与高村所所长并不认识,且没有因此消费纠纷与高村所任何执法人员有过任何形式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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