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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0277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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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什么奖励政策
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有什么奖励政策,最高能奖励什么?
 
  
回复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7/8/28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总局会同财政部印发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分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和附则,突出社会关注热点,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办法》整合了原国务院食安办颁布的《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适用范围从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扩展到“四品一械”全领域,实现全覆盖。二是设立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办法》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规定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同时,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三是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办法》将各等次举报奖励的最低额提升到原来的两倍,同时根据各地举报奖励实施情况,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鼓励群众举报,增强举报积极性。四是明确重大案件奖励的情形和标准。《办法》规定,对于“举报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4类有重大社会影响且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奖励金额不少于30万元,鼓励群众举报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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