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住户权益,我消防部门曾多次向长峰房地产公司和南通建筑公司了解情况,督促整改,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针对长峰房地产公司与南通建筑公司的纠纷情况,要求长峰房地产尽快完善相关消防设施,准备齐全审批材料,到我部门办理消防手续。截止目前,长峰房地产仍未完善全部消防设施,未到我部门递交办理消防验收材料。对其整改不积极行为,我部门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相关要求,已于2017年6月23日依法对长峰房地产进行了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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