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我市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执行威海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威海市区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威价费发[2010]12号)相关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在不超过规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开发商销售房屋时与业主合同约定。如您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属于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可查阅售房时签订的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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