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首先感谢你对广告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同时对你在违法广告监督举报方面付出的辛苦表示感谢!就你提到对乱发小广告行为的监管,因为《印刷品广告登记管理办法》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4月29日废止,故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发布前不需要经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核准。按照《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规定,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由整合组建的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按照上级规定,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对于乱发小广告的行为不具有管辖权,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该局会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对乱发小广告行为的监管。如果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的内容涉嫌违法,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广告主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医疗部门做好医疗广告整改工作,对医疗部门发布的站牌广告、印刷品广告、报纸电台广告等加大监管力度;二是监督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审核广告内容,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三是对违规事实清楚、影响恶劣的当事人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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