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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17873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11/17
网友:
乳山市政府失职渎职没有对诸往镇违法村镇干部依法监察
答复的问题违法剖析: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乳山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2011年镇干部李培军没有村民资格却参加村委换届选举,并当选为村主任问题。由于原大院村两委班子软弱,2010年10月,诸往镇党委研究决定由镇干部李培军回大院村挂职党支部书记。后李培军将户口迁回村,正式到村挂职,并在2011年的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后因群众举报李培军是事业编制身份,不能担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于2012年6月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选举必须具有选民资格,选民资格:拥有本村户口,居住在本村的村民。没有选民资格,不得参入选举,甭提当村主任了,外村村民,不能代表村民利益。就像美国选举,美国公民无论多么优秀,没有得到总统选举资格,只能是看客。
2、根据《山东省审计条例》村主任辞职要进行财务和村资产审计,偷偷辞掉,大家不知道,也没有及时审计。
3、2012年6月,3名村委会空缺2人,应当进行补选递选村委会,诸往镇党委政府集体决定,剥夺大院村村民的选举权,禁止补选递选村委会,导致大院村4年至今没有村委会。诸往镇党委政府集体破坏选举,违反选举法。
《2.关于2011年李培军非法调整菜地、违章建车库、用基本农田建造娱乐场问题。因大院村多年菜地未调整,2011年该村召开党员会议,一致同意对菜园地按照人口进行调整,不存在非法调整菜地的问题。另外,2011年大院村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针对村里一处垃圾成堆的空闲地,该村召开了村两委会和党员会,一致通过在该空闲地修建车库,用于群众存放农用车或者存放各类物品,这样即方便了群众停放车辆,也可为村带来一定收益。同时,该村还在一处空闲地建造了娱乐健身广场,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该健身广场并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二】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国办发【1997】16号》规定严禁收回土地承包权,重新分地。大院村没有分地,没有达到乳山市换一届书记动一动地的习惯做法,所以,诸往镇政府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调整菜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承包地的,需要村民大会2/3村民签字通过,大院村没有天灾的特殊情况,没有调整土地的基本条件,党员大会不等于村民大会!法律不准许就不准开会讨论通过。
3、大院村从来没有垃圾成堆之说,坡地下雨就冲跑了。井边菜地2亩属于基本农田被破坏,2011年还有毁田造银杏林10亩,违反刑法二百二十八条,三百四十二条,四百一十条。村基本建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必须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两委会和党员会不能代表村民大会。
4、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不准在村道外3米的建筑控制区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设施,违者由交通局负责拆除,并处以5万以下罚款。大院村车库建设和环境整治,没有经过乳山规划局,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建造的车库,离村道零米,车库出口离村道零米。车库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出口离村道7米。离车库墙体离村道3米。按照《威海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车库离民宅大于6米,现在距离2米,侵犯相邻权,具有住户治安安全。具有很大交通安全隐患。乳山城建局刘波告诉记者属于违章建筑。
《3、关于李培军私伐树木外卖问题。因村西部分树木妨碍环境综合整治施工,经乳山市林业局批准,该村砍伐树木36棵,村集体盖村委办公室留用6棵,李培军个人出资购买3棵,其余27棵出售,所得收入均入村账。》
【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伐树需要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以后,才可以砍伐申请,才可以对外出售。
违反《国办发【2006】86号》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违反《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大吃大喝!
《 4.关于李培军向村民乱收费、摊派义务工问题。根据鲁政发[2006]23号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意见》(鲁政发[2006]23号)的规定:“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项目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项目受益人口中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筹劳不得超过10个标准日,非劳动力年龄段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15元”。2011年大院村环境综合整治时,经村两委研究决定,该村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村民每人出5个义务工,登记在册的其余人口每人筹资15元,所得筹资用于该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入,并且所收款项都开具收据,不存在乱收费及非法筹工问题。》
【四】、一事一议的前提和基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没开村民大会,就属于乱收费。况且60%的村民300名,联名投诉,前后找了100次,乳山纪委5年压案不办!从来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一年的招待费和其他支出是前10年的总和,违反《国办发【2001】52号》,违反《山东省集体经济管理条例》,多收了村民的钱,变相贪污了!村务财务不公开!财务违反《威海市农村财务代理制管理规定》没有村委会,没有村民大会签名通过,违反使用村委会公章伪造财务报表,属于伪造公文!
《5.关于李培军截用村工料建筑私房问题。李培军回大院村挂职支部书记之前,在该村没有住房,后为方便工作,购买了村民一老宅基地,盖了四间平房,于2010年底完工。而大院村环境整治工作是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且所有花费均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单据、账目全部在镇经管站。经镇经管站审核,该村账目清楚,手续规范,未发现李培军侵占村集体财产建私房问题。》
公务员没有取得农村宅基地的资格,属于违法批准。依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农村建设,需要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然后进行规划审批备案!程序违法,资格违法!
  《6.关于李培军随意增加土地承包费,不交费就剥夺承包权问题。大院村委于1999年冬将机动地承包给本村40户村民,年限未定,也无正式土地承包合同。按法律和政策规定,往届村委与村民无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地需要调整理顺,故2011年12月大院村召开了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通过了对原有承包地进行重新调整的决议。在重新调整土地过程中,由于个别农户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栽植了果树,村委议定对已栽植苹果的承包户,原则上还由本人耕种,但土地承租价格需适当上调,大部分栽植果树户同意该决定。另外,村委对收回的土地进行了公开竞价对外承包。对于3户拒不交出承包地,又不按时缴纳租金的承包户,村委于2012年6月份将其起诉至诸往法庭,后经法庭开庭调解,以大院村委会撤诉而告终,该3户村民按原规定继续耕种自己的土地。网友反映李培军随意增加土地承包费,不交就剥夺承包权的问题不属实。》
【六】、1、依据《法释【1999】15号》,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口头、指令自己其他能够证明土地承包事实的证明。不是村民没有合同,而是乳山市政府不懂法或者恶意违法。2、《200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合同承包期低于法定承包期的,必须3个月之内延期到法定期限!承包合同不得低于法定承包期。第十五条,调整机动地需要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不得增加承包费,调整土地需要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第三十五条,严禁以划分口粮地和承包地的名义收回承包地对外承包!
依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承包费不准挪用。不得增加承包基数。
4、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承包费需要村民讨论通过。承包法禁止增加承包费。
《7.关于2012年招待费超标的问题。网友所指的招待费应为2011年。2011年大院村环境综合整治时招待费确实超支,经镇党委研究当时实际所需,批准入账40000元,村实际入账40048元。2011年末由镇驻片干部、经管站人员在大院村全体党员大会上对村各项支出作出了明确的公开说明,并在村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七】
1、依据《村委会组织法》,招待费需要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才可以办理!并且《国办发【2006】86号》《鲁政办发【2006】111号》取消村级招待费,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没有村委会签字,违反《国办发【2001】52号》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违反村委会组织法!
2、2011~2016年,5年财务公开了1个小时,违反《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8.关于李培军虚报支出,未记录挖掘机完成的工程量问题。2011年大院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支出均经镇经管站严格审核,不存在虚报问题。》
【八】村工程对外承包,没有公开招标,没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没有执行工程量国家预算定额,村民对于挖掘机进厂有专门记录,此工程量不实,并且违反《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9.关于李培军乱开证明,乱盖村委会公章问题。诸往镇各村使用印章有统一规范,如村民需盖村委印章,需村会计
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再由村负责人审查签字,最后到镇党委审查盖章,不可能出现乱开证明,乱盖村委会公章的问题。》
【九】
1、依据《村委会组织法》与村民利益相关的必须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办理,包括土地承包、对外签订合同、支付工资、招待费支出、其他费用支出。
2、依据《国办发【2001】52号》涉及收益分配、工资、对外签订合同、土地承包必须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才可办理,才可以使用村委会公章。
3、村书记对外承包50.4亩基本农田给外村村民书记亲戚~宫建勇,批准破坏基本农田50.4亩栽种金银花林木,违反刑法二百二十八条,三百四十二条,四百一十条!并且没有栽种金银花,套取金银花补贴。2013年宫建勇毁田造林50.4亩,违反土地管理法三十六条。2011~2014年承包费为零元!且合同承包期超过法定承包期3年!
4、2015年3月,本人的土地承包案件。村书记彭学云,村会计陈福永,自己编造材料,没人签名,加盖了村委会公章,本人2015年3月23日报警查证属实!这相当于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违反《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一个私自乱收费,私自财务入账的村书记,一个对外承包土地资产承包费为零的书记,一个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财务支出乱入账的书记,乳山市政府,没有发现问题!
一个农业局替代林业局执法,60万亩果园经济林林权证办成了耕地证,从而被砍伐的乳山市!违反刑法三百四十二条四百一十条!一个不执行调解仲裁法,没有仲裁机构的乳山市!农村土地承包权属纠纷案件信访不予受理的乳山市,一个弄虚作假指鹿为马欺骗上级,随意在信访局办公楼拘留女访民的乳山市……!
一个纪委纠风办不接受面递材料,村镇干部不在纪委监察局监察范围的乳山市……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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