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行风热线 > 留言明细
咨 询
 
问题编号:16908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6/7/28
网友:
关于塑料袋
市场上现在全部用各种塑料袋装食品,请问,监管部门如何保证市场的销售的塑料袋是合格的?用来装食品不会产生毒性?
 
  
回复部门: 环翠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16/8/2

根据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目录要求,食品用的塑料袋属于发证产品,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
  对违规生产塑料袋的,或生产不合格塑料袋产品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同时,对不能提供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相关证照的商品零售场所,责令改正并进行行政处罚。消费者如果发现塑料袋有质量问题,可以向我局投诉。
对于食品本身包装用的塑料袋,则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满意 不满意
当前没有网民参与满意度调查。
 
 

威海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 鲁备20090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ICP备06041465号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hcmw2009@126.com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1-5191950

网站热线: 0631-5191576/5191412 网络实名:威海传媒网 网络设计/系统支持:威海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