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对生猪屠宰工作的关心 我局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承担全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待宰停食静养、屠宰同步检疫检验、肉品出厂(场)登记、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瘦肉精”自检等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检查企业各项台账记录。我们落实24小时检疫人员驻场制度,对生猪进厂(场)进行查验登记,对产地检疫证明、生猪佩戴耳标齐全的方可进厂,并对企业“瘦肉精”自检情况进行抽检,屠宰过程中同步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生猪产品方可出厂。 生猪屠宰企业是肉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进厂生猪必须每批进行“瘦肉精”检测,在屠宰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企业肉品检验人员同步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明,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及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在驻厂检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目前我们没有发现有猪肉注水的情况,你反映的问题我们经过调查,市场上销售的冷鲜猪肉,在温度变化下,表面会凝结一些水珠,这属于正常现象,有的群众误认为是注水肉。 我们建议,在购买猪肉时,可以向店主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看猪胴体上是否印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只要是证章齐全的生猪产品,可以放心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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