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住院结算发票一旦丢失,医院不允许补开或补打。但患者可携带有效证件至住院结算窗口或门诊收费8号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开具费用证明并加盖公章,以此作为凭证,就此情况与宋女士取得联系,沟通后,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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