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审计局是可以对这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行审计监督的,2010年4月我市出台了《威海市区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我局曾经对这项资金的收缴、管理与使用进行过审计调查。从调查中发现,你所反映的问题,也是众多住户感受最深的一点。由于此项资金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且使用这项资金需要分摊给相关住户,所以也必须得到相关住户的签字认可才行,因此在使用方面肯定需要履行一些手续。具体的使用情况,你可以直接向市房管局反映,我想,他们会给您一个更加明确更加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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