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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9751 发表人: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4/9/2
网友:
学校是否无责任
您好:请问6周岁一年级小学生在校时间内手指被挤断,学校多次跟家长刻意拖延时间就赔偿事宜不解决且推卸责任.我想咨询无民事行为能人人在校意外受伤是谁的责任?从法律上讲是否与学校无关?谢谢!
 
  
回复部门: 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2014/9/5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学校应该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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