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关于国三排放标准车辆限行的相关政策。您可以携带车辆行驶证到威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黄标车窗口咨询关于黄标车具体业务。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十九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若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不能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反映人可以携带相关手续到车管所具体查询,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感谢您对我们车管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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