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宋先生有事不能回小区,让我们同业主委员会郑先生联系,我们与郑先生取得了联系,并到现场进行查看。宋先生所说配电箱由房产开发商于2001年建设,后期移交供电公司管理。配电箱所在位置与东侧居民楼距离0.82米,距西侧居民楼路边3.07米,大于配电箱旁由消防部门设置的石墩与西侧居民楼的距离(2.8米),符合消防通道要求,并未阻碍消防通道,可不搬迁。郑先生表示最好能把配电箱往旁边再挪一下,但小区李大爷等个别居民不同意挪动配电箱,担心挪走配电箱,大车通行压塌路面。与宋先生电话沟通后,宋先生表示其会与该小区居民协商,待全部居民同意后向我们出具书面意见,届时我们将无偿把配电箱搬迁至合适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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