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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问题编号:9504 发表人:guest   发表时间:2014/8/11
网友:
房屋建设纠纷
我是望岛名郡的一名业主,我购买的是顶二楼层。主要反映购买的时候,并没有说明楼上的下水管道在客厅内出现。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楼上的下水管道明显出现在我的客厅上方,问次设计是否合理,我是否有权拆除此管道?二是草厦子明显面积不够,本来就不足8个平方的草厦子,再缩小,根本没法用,开发商只说由房管局验收的时候,多退少补。问:此种方式是否影响房管局对房屋的验收,草厦子面积变小, 不能用,能是多退少补那么简单吗?桃子大小还借个不一样呢,何况是购买不动产呢。
 
  
回复部门: 环翠区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4/8/21

针对客厅出现下水管问题,因无联系方式,无法了解具体楼号、单元,请当事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查找相关设计资料。针对草厦子面积相关事宜,建议咨询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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