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一、转诊应遵循“先省内、后省外”原则。二、凡未经医院同意和未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行转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人员承担。三、市区(含高区、经区、环翠区、临港区)的城镇居民在威海市区医保定点医院均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三市(含文登、荣成、乳山)的城镇居民应回参保地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在我院的转诊流程:因限于技术或设备条件,我院暂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科主任报分管院长同意后,申请科室主治医生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科主任签字后,到医保科登记、盖章,然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方可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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